「披頭四」樂隊(The Beatles)被認為是史上最偉大,最有影響力的搖滾樂隊。樂隊成員包括:約翰·連儂、保羅·麥卡尼、佐治·夏里遜及靈高·史達。
1957年3月,年僅16歲的約翰與幾個同學組成樂隊叫(The Quarrymen),同年7月6日,約翰認識了15歲的保羅,之後他就加入成為和音吉他手。1958年2月6日,佐治獲保羅邀請觀看樂隊表演,約翰看完了佐治的吉他技巧,一個月後讓他加入了樂隊成為主音吉他手。而鼓手靈高·史達則在1962年8月加入樂隊,至此(The Beatles)正式成形。
在未成名之前,他們最初在英國利物浦的The Cavern Club表演,然後多次在德國漢堡的小型俱樂部演出,幾兄弟年少闖江湖,倒也自得其樂。直至有一天遇上了他們的伯樂Brian Samuel Epstein,覺得他們非池中物,過了幾個月,Brian正式簽約成為The Beatles的經理人,為他們改變形象,爭取演出機會。
1963年2月「披頭四」的首張專輯 (《Please Please Me》)推出,賣個滿堂紅。相比他們的第一首歌《Love Me Do》反響更大。(《Please Please Me》)在流行曲榜榜首佔據了30周。到了同年12月26日,Capitol唱片公司發行了單曲《I Want to Hold Your Hand》,賣出了一百萬張,在1月中登上美國流行榜榜首。此時The Beatles已經紅透半邊天。
1964年2月7日,「披頭四」首次前往美國表演。當他們抵達紐約甘迺迪機場時,約有3000名歌迷前來歡迎。其後他們上了美國著名電視節目(The Ed Sullivan Show)接受訪問及演出,大約有7300萬觀衆收看了該節目,據說是當時美國史上最多觀衆收看的電視節目。第二天卻收到很多傳媒及報章的負面報導,但一天後「披頭四」在華盛頓體育館的第一次美國演唱會上卻見證了Beatlemania「披頭四狂熱」。之後他們於2月22日回到英國。
1964年4月4日的那一周,「披頭四」的歌曲在百大熱門流行榜上佔據了12席,包括前五名的位置。美國人開始對英國音樂產生了前所未有的興趣,之後其他英國樂隊接二連三在美國演出,包括:The Rolling Stones、The Animals及Herman's Hermits等著名樂隊,這種現象被稱為「英國入侵」。他們的髮型以當時的標準來看是屬於過長,卻被許多年輕人模仿,亦成為了反叛的標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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